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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住建行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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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10-1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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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住建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住建行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
【概要描述】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了解今年重点工作的落实以及2017年工作谋划情况,我厅决定于10月中下旬开展全省住建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住建行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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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城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为了解今年重点工作的落实以及2017年工作谋划情况,我厅决定于10月中下旬开展全省住建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住建行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时间
本次督查调研工作从10月14日开始,10月25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督查调研组确定。
二、督查调研内容和重点
(一)督查内容
1、省环委会交办的全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2、房地产去库存进展情况;
3、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和灾后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情况。
(二)调研内容
1、2016年住建工作发展情况,包括年度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全年主要经济指标预计、突出工作亮点与经验、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2、2017年住建行业走势分析,包括宏观环境变化、政策调整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
3、2017年住建工作发展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关键措施;
4、对住建工作的建议。
三、督查调研组织和安排
我厅组成9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和有关同志带队,对全省17个市(州)及厅直属单位进行督查调研,具体分工如下:
第1组:李昌海同志负责宜昌市、恩施州,成员曾 龙、万应荣,联络员曾 龙(13607168855);
第2组:黄祥国同志负责荆州市、咸宁市,成员舒和平、谈华初,联络员舒和平(13871158168);
第3组:金 涛同志负责武汉市、荆门市,成员曹向东、杨 东,联络员曹向东(13720389393);
第4组:童纯跃同志负责黄冈市、黄石市,成员洪盛良、王云泉,联络员洪盛良(18672353265);
第5组:李 斌同志负责襄阳市、十堰市,成员王同初、阮 斌,联络员王同初(13807137028);
第6组:胡贵玉同志负责孝感市、随州市,成员张明豪、李晶杰,联络员张明豪(15697170999);
第7组:张晓曦(18907167998)同志负责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
第8组:叶 兵(18064002799)同志负责鄂州市;
第9组:库 兵(13507177951)同志负责神农架林区。
四、督查调研方式和要求
(一)本次督查调研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督查调研组在每个市(州)至少督查1-2个县市(林区和直管市除外),环保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必须到现场查看。
(二)督查调研要深入基层、真督实查、敢于碰硬,要突出问题导向,发现一批涉及政策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的典型案例。
(三)督查所需相关资料由相关处室负责准备,于10月13日中午前提交各督查调研组。
(四)各督查调研组分别形成督查调研报告,于10月26日前,提交各业务处室分行业汇总(环保突出问题按照《全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分解方案》由城建处、村镇处、城管处和质安总站分别汇总各自情况)。各业务处室和单位于10月27日前将分行业的督查调研报告报厅办公室会同计财处统稿,并于10月30日前形成全厅督查报告和调研报告,按有关要求报省委省政府。督查调研报告要有情况、有数据、有案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各地区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完成规定指标的基本情况和做法。2、督查中发现的政策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的典型问题。3、对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此次督查调研工作由各地住建委统筹协调做好安排衔接,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与督查组联络,督查组调研的县市由督查调研组商地方确定。各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准备相关材料并做好汇报,提供的情况要真实、准确、有效,经得起检验和核查。
(六)督查调研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轻车简从,高效务实,不得扰民。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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